党委办公室职责

发布人: 党院办
发布时间: 2018-05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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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委办公室工作职责

 

1、协助校党委组织、协调、督促、检查学校党群各部门的工作,负责组织和协调党委有关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。

2、督促、检查上级部门有关政策、文件精神的贯彻和落实和学校党委年度工作计划、决议、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。

3、负责组织安排党委系统重大会议和活动,组织、协调党委专项工作的实施;协调学校党委领导出席重要公务活动;承担校党委会、党建工作例会及其他综合性会议的会务工作。

4、根据校党委安排,组织、协调综合性重大事项和专项工作的调研、论证。

5、负责校党委重大文稿的起草及党委公文的处理工作,撰写或审查有关对外宣传、交流材料。

6、负责党委信息工作的收集、处理、上报等。

7、负责管理和处理上级部门和外单位来文,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。

8、负责学校党委印鉴和书记名章的管理;审核党群部门印章的刻制并监督其使用;负责学校党委介绍信的管理。

9、负责协调校党委与二级党组织,以及校党委与上级有关部门、外单位党组织的沟通与联系;协助校党委做好上级有关部门和外单位来访接待工作。

10、组织协调学校维稳工作。

11、完成上级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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